在北京商报《教育周刊》举办的沙龙活动上,业内大咖对民促法新规进行热烈讨论。
《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草案》11月7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7年9月1日实施。该法规增加规定:“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这一条款在教育界引起轩然大波。民促法新规落槌,对教育行业哪些机构和企业影响最大?北京商报《教育周刊》举办了教育沙龙活动,邀请国际学校、培训机构、投资机构、专业机构等资深人士对民促法相关法规问题进行了探讨。
国际学校审批将受限
现有学校需修改课程体系
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这一条款在业界引起争鸣,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必须是非营利的,此法规的制定将会对教育行业有什么影响? 做少儿图书出版的北京世纪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韩闽红认为,根据现行的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因此可以理解为,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而国际教育研究学者陈霓表示,对于家长来说,给孩子选择在哪上学是自己的权利,家长可以选择公办小学,也可以选择国际小学,为将来孩子留学做铺垫。
曾经做过多年留学工作的卡思科领导力学院中国办公室主任张哲表示,“解读这条法规需要明确制定此法规的出发点是什么,试想,在美国的本土上能否建立一所中国化的学校呢?答案是不可能的,但在我们国家,义务教育阶段的国际学校有的直接和国外大学接轨,新法的规定是我国教育主权的彰显,对于直接和国外大学接轨的民办国际学校影响较大,以后的审批可能会受限制”。
据业内人士估计,在我国国内直接和国外大学接轨的民办国际学校并不多,大概有200多所。有的国际学校虽然被称为“国际学校”,实际上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课程体系没有本质区别。凯文研究院院长陈斌认为,新法实施之后,与国外大学直接接轨的国际学校,需要按照我国义务教育的教学大纲,对课程体系进行整改。义务教育阶段的国内课程和国际化课程是相融合的,不是互相对立的,这需要国际学校在教研上下功夫。对此观点张哲表示赞同,国外的教材在国际学校进行落地研发,做本土化的国际教学,这就需要国际学校拿出营收中较大的比例去投入。做了多年国际教育的山西通宝育杰学校校长詹文龄表示,实践证明,用国外IB课程的教学方法学习汉语的《四书五经》,效果是很好的。
民校、培训机构
需向素质教育转型
修正案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
修改后的民促法第一次在法律上明确可以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在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可以营利。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除了民办国际学校,还有义务教育考试体系之内的民办学校,比如三四线城市的小学和初中。
修改后的民促法对于这类民办学校会是怎样的限定呢?新东方优能中学教学负责人夏梦迪认为,目前三四线城市的民办学校,是对当地教学优质资源短缺的补充,而修改后的民促法是在北京中高考改革方案公布之后的政策环境下实施的,中高考改革方案导引我国内地教育由应试逐渐向素质教育方向转变。在义务教育考试体系之内的民办学校需要按照中高考改革方向进行创新。
教育部公布的数据中,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民办学校数分别占民办学校总数的90%、6.6%、3%、0.4%。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占比为6.6%,实际上没有办学证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培训黑户有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培训机构需要在当地教委取得办学资格证,才可以做培训。但是大多数培训机构没有办学资格证,结果造成培训机构市场很不规范。
“有的培训机构可以说是强化了应试教育的弊端,让孩子没有节假日地补课,并且以提高分数为目的,做出不提分不要钱的广告等,这类培训机构在新法实施后,需要面临创新和转型,哪个机构能够跟上中高考改革的步伐,哪个机构就有望取得办学资格证,合法地进行培训。”移动互联网教育基金创始合伙人尉迟道坤表示。
而佳一教育人力资源总监孙志娟表示,如果国家按照民办学校的要求来规范课外培训机构,那么需要给培训机构的教师和公立学校一样的社会地位和评定职称的机会。希望民促法的细则对培训机构师资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在市场和政策间平衡
十年后教育将变局
修正案规定,非营利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据了解,中国教育在线今年10月22日发布了《2016年中国出国留学发展趋势报告》。该报告指出,我国以中学生为主体的低龄留学生发展迅速,而且,赴美读中学的小留学生增长强劲。截至2015年11月,赴美就读的中小学生高达34578人,占在美就读的国际中小学学生的52%,并将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比例。留学的市场需求每年在增加,在市场和政策间如何平衡,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解析该政策时表示,此法的实施不设置统一过渡期,不要求现有民办学校在此时间(2017年9月1日)之前进行选择。“这就是政策开明的地方,既尊重了市场, 又给了国内教育加速向素质教育转型的机会。”韩闽红表示。
谈到将来的资本走向,尉迟道坤表示:“作为投资者,在新法规细则没有出台前,资本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持审慎态度。目前包含中小学的国际学校,招生不仅不会受任何影响,还会随着将来国际学校审批受限,招生人数大涨。”“其实对于包含中小学的国际学校,小学和初中阶段是非营利性的,而高中阶段可以是营利性的,这样的国际学校依然可以生存得很好。”黄梦迪认为。
而丹城资本投资经理饶天林表示,此法规在法律上明确可以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这有利于推动义务教育阶段之外的早幼教、高中、职业教育等教育企业上市,但是不会减少借壳上市的教育企业的数量,原因在于借壳上市是为了缩短上市周期,有利于资本的快速运作。修改后的民促法在明年实施之后,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面临结余全部用来办学的问题,陈霓认为,新法实施后,对于注册为非营利办学的民办学校国家会进行审计和检查。
尉迟道坤表示,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修改后的民促法是对教育功利化、商业化的纠偏。从长远来看,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不适宜要求资本有快速回报的投资机构来办学,而是有教育情怀的企业家、慈善机构捐款来办学。修改后的民促法出台对教育行业影响是巨大的,只不过当下并不会非常明显。十年后,新法规影响下的教育格局将形成。北京商报记者 刘亚力/文 陈伟/摄